索 引 号 | H005/2018-07296 | 成文日期 | 2018-12-18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管理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 什么是创新券?
创新券由政府向企业、创业者无偿发放,用于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创新服务,不与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重复资助。
萧山区创新券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实施,企业和创业者可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查询、检索和在线预约各类创新载体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
二. 创新券的形态如何?
以电子券形式发放,每张创新券编号唯一,限于申领企业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买卖、赠送,不得重复使用。
三. 创新券的优点?
1. 降低小微科技企业和创客(创客团队)的创新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有创新意愿和动力的企业、创客(创客团队)缓解了科研资金不足的难题。
2.创新券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科研机构服务于企业、创客(创客团队)的顾虑,激发了科研机构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
四. 申请、使用流程?
1.资格认定:首次申请创新券,需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www.zjsti.gov.cn),点击“创新券服务系统”图标进行资格认定,经区科技局资格认定后企业和创客(创客团队)获得创新券使用申请资格。
2.创新券额度申领:每家企业同一年度最高申领额度不超过20万元,每个创客(创客团队)最高申领额度不超过5万元。
3.创新券使用:企业和创客(创客团队)与服务提供方签订技术合同,将技术合同、服务结果凭证和付款凭据等上传至创新券服务系统,向区科技局提出创新券使用申请。创新券使用需载体确认后方可兑付。
五. 创新券新政的五大变化?
1.补助对象扩大到企业、众创空间内创客(创客团队)
2.支持范围扩大到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
3.技术服务合同补助金额提高到50%
4.对企业的最高补助额度提高到20万。
5.兑付时间增加到每年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