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干所发布培训类机构的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18-11-12 09: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北干所

 

2018年北干所累计处理培训类消费投诉超过70起,包括幼儿非学科性培训和成人技能类培训,现就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正常消费流程发布温馨提示,希望消费者可以按图索骥,理智消费,减少损失。

一、签合同前要注意的事项(五看)

一看办学许可证(教育局核发)或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核发)。营业执照等主体登记类证书需要在营业场所“亮照”经营,未在显著位置悬挂的,请慎选;同时营业执照主要看两点,一是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二是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教学内容相一致。

二看教员资格证。一是核对教员所教内容与核发资格证件的内容是否一致;二是核发资格证的单位是否第三方组织,且该第三方组织是否有相关登记。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培训机构提供该第三方组织的证照(由民政机关核发的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市场监管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事业单位登记证

三看招生简章和相关宣传资料。一是以升学率作为宣传内容的,教育部门命令禁止以升学率、考试合格率作为宣传的内容,有上述内容作为宣传的,消费者可以举报,同时慎选;二是以终生学习为宣传内容,花一定的钱买终生学习,是不符合实际的这类机构请勿选择;三是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日后维权。

四看课程安排和价格。一是充分考虑该培训是否符合自己目前需求;二是慎选课程安排超过三个月的培训机构,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三是有无价格公示,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收费内容和价格。

五看培训实地,现场体验。周围环境是否嘈杂、人流量大小等影响教学环境的因素;可以申请先体验一下培训课程,向老学员了解下情况和询问感受,切勿冲动报名。
 
二、签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区分“定金”与“订金”。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仔细阅读定金合同,合同应该是对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规定,而不是单方面只对消费者有义务,且定金或订金收取,商家需要出具相关票据给消费者。

二是建议消费者先签合同后缴纳费用。

三是签字前仔细阅读正式合同或协议,并将商家口头约定变成书面约定。

1、“营利性培训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培训项目、课程内容和课时数量、教师资格资质、教学培训地点、设施设备、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

2、合同中应明确“教育培训机构临时加收费用、中途更换教师、搬离原址等情形以及消费者因个人原因选择退出培训等可能发生的情况时,预付费用是否退还、如何退还、退还时间等相关条款”等内容;

3、应明确“课程内容、时间安排以及消费者无法按时上课的补偿机制”等内容;

4、消费者应当要求“将培训机构在营销过程中的口头承诺或者消费者的个性化要求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依据合同维权,培训机构不愿意写的,消费者请勿签字和缴纳费用。

四是拒绝霸王条款。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利或免除、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款,要拒绝签订合同。要慎重签订时间较长的合同,不要仅凭商家赠送或降低课时费等促销手段,就轻易签订超过一年以上的长期合同。对合同内容里“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可及时拨打12345举报。

 

三、签订合同后

一是要拿到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应当属于消费者,而不是培训机构存档;个别培训机构往往以要盖上级公司的公章为由,迟迟不提供书面合同给消费者,消费者在遇到该情况时,可以要求培训机构出具承诺书,承诺多少工作日之内交付合同,否则无条件退款。

二是应当索取正规发票。部分培训机构以为消费者“避税”、“降低费用”为由,未出具发票给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时,消费者应当向培训机构索取正规发票。培训机构要求消费者承担发票税点是违法的行为,因为商家向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是法定的义务。如培训机构不提供的,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三是培训过程中,培训机构“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有辱骂、体罚学员等严重违反教育规范行为或者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或者继续培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还相应费用,并要求依法赔偿损失,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费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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