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2.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关心下一代工作;
3.调查研究,综合反映工作信息,总结交流经验,做好上下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4.负责做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文秘后勤和保卫保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