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我区的执行情况;
2、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案件;
4、负责对本地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