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8-01-18 14: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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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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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依法重点打击生态、金融及互联网等领域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区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加强对刑事案件相关情况的分析,完成2017年度刑事犯罪分析报告、2017年度未成年人犯罪白皮书。

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2270人,批准逮捕148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127人,提起公诉2986人。依法重点打击生态、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刑事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60人。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涉互联网犯罪案件,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互联网金融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嫌疑人292人,提起公诉286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点带面提升监督质效。与区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常态化交流反馈、联合调研、投诉监督等制度,形成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工作合力。加强对刑事案件相关情况的分析,完成2007年度刑事犯罪分析报告、2017年度未成年人犯罪白皮书;关注民生等重点领域,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近四年污染环境案件和涉火案件情况分析,获得区主要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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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重点类型案件制定不捕不诉标准,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进行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深化“向阳花工程”建设,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联合政法各家共同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探索不起诉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审查、看守所值班律师帮助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对重点类型案件制定不捕不诉标准,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探索、总结的“五步量刑法”获得上级院肯定,量刑建议采纳率保持在95%以上。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深化“向阳花工程”,组建法治巡讲团,走进区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4次;针对网络媒体频频曝光的“虐童”案等舆情焦点,在全市检察系统中率先将普法对象延伸至幼教领域,先后对全区40余家幼教机构教职员工开展主题为“架起信任的桥梁”法治巡讲活动,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3

严格审查社会危险性条件,慎重使用逮捕措施,严格不捕不诉依法公平适用;开展专题分析,提出侦查监督工作;推进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深化刑事执法监督,坚持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作撤案处理的案件开展专项审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

严格审查社会危险性条件,慎重使用逮捕措施,严格不捕不诉依法公平适用;开展2014年以来捕后被判轻缓刑案件专题分析,进一步提出逮捕必要性把握要求,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推进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份。深化刑事执法监督,组织对2015年、2016年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撤案案件的抽查,消除侦查监督的盲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共审查行政执法机关上传信息资料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900余份、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0余件;坚持“两执法”动态每月通报,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依法行政。

4

完善网上网下“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完善网上律师阅卷(接待)预约、案件进度查询、裁判文书公开等服务内容,健全便民利民措施;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人大对侦查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以及检察官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评议,完成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配合做好3名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工作;加强与镇街、平台的联系,完善班子成员联系镇街走访制度。

推进网上网下“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促进公共需求与检察服务的无缝对接。提供检务公开网上服务,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平台上,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查询及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功能,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全年公开法律文书1941份、程序性信息3981条。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侦查监督工作审议意见和对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制定落实整改工作报告,研究制定4个方面28项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水平。加强与镇街、平台的联系,完善班子成员联系镇街走访制度,认真听取镇街和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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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检察官职权配置,落实司法责任制;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整合内设机构;开展人员分类绩效考核工作,合理评定三类人员工作业绩;开展员额增选,招录编外辅助人员,充实办案力量。

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健全新型办案组织,严格检察官职权配置,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压缩审批层级,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检委会决策等作用,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并举,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13个内设机构整合优化为10个,促进机构精简高效运行。开展人员分类绩效考核,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从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方面构建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合理评定人员工作业绩。开展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完善员额遴选办法,2017年遴选检察员7名,助理检察官3名。招录编外辅助人员12名,充实办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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