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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任务 | 完成情况 |
1 | 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在现有空置房源能够满足的前提下,区级机关本级力争不向社会租用办公用房。出台萧山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聘请专业公司对本局在账在册的已建成10年以上的400余幢共28万平方米办公用房进行危旧房排查工作,并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图形化管理系统正式启用。 | 区级机关本级没有向社会租用办公用房。2017年6月7日,以区府办名义出台《杭州市萧山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萧政办发[2017]81号)。开展了对本局在帐在册的危旧房排查工作。排查总涉及房屋198处,桥梁1处,总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经排查,乙类房屋92处,建筑面积17.7万平方米;丙类房屋106处,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目前已对约 144 处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面积达21万余平方米。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图形化管理系统启用。 |
2 | 做好全区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努力为区领导和行政中心内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 | 2017年共完成全区性会议和重大活动274场,23048人次;共保障区四套班子用车864次;不断提高各项服务水平,狠抓餐饮质量,并对食堂进行了装修改造;改善大院办公环境,洗手间加装热水器、推出共享雨伞等措施受到好评。 |
3 | 实现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分别下降2.3%、2.1%、3.5%。抓好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培育和创建工作。督查全区各公共机构室内LED照明灯具改造情况,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 2017年我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人均水耗与2016年相比分别下降了3.2%、2.2%、8.6%;全区各区级机关及镇街公共机构室内LED照明灯具改造完成85%;共有10个主体39家考核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达44.8%,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
4 | 完善各项基础设施设备,加强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行政中心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转。认真做好中心内节能宣传及技改工作,完成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水泵改造工程、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办公大楼LED节能改造工程。按照规定标准完成区级机关相关单位办公用房的装修、维修工作。 | 顺利完成行政中心内各项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认真做好节能技改,完成蒸汽锅炉改造、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自动洗车器等节能装备。顺利完成院内维修项目7个,院外装修项目5个。行政中心中央空调机房改造工程、办公大楼LED节能改造工程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 |
5 | 加强区行政中心安全管理、秩序管理,确保行政中心安全有序。认真落实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 | 强化安全责任制,完善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网络体系,与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宣传,组织开展综合安全大检查4次。妥善处理群访事件69次。通过会议、培训、训练等形式强化安保队伍,促进安保队伍形象提升,运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