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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任务 | 完成情况 |
1 | 对全区179处宗教活动场所全年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分考核,根据考核等级给予奖惩,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促进活动规范、管理规范和行为规范。 | 制定出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从“8+X”(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以及上级布置的阶段性事项工作)对全区179处宗教活动场所实施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并纳入年度镇街宗教工作考核。通过全年三次检查考核评分,促进各镇街进一步强化对属地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监管力度,使各场所提高了规范意识,完善了制度规定,强化了措施落实,有效地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
2 | 充分发挥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及信息员队伍作用,加强场所监管、信息的收集和掌控,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 按照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镇街的属地管理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对各类宗教活动实施全程管理,顺利完成基督教地方教会新春聚会、特别聚会、天主教朝圣月、天主教基督教圣诞活动、“七夕”民间祈愿等专项活动的保障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强化联动,加大对非法涉宗活动打击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对拟在萧山剧院、湘湖驿站举办的大型涉宗非法社团活动以及楼塔教堂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夏季培训班等分别进行了制止或取缔,有力维护我区宗教秩序。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分解、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各项稳控措施,全年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安全“零”事故。 |
3 | 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展两个“三级”学习培训:宗教干部中“区、镇、村”和宗教界“团体、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学习培训,确保每个层次人员宣传培训一次以上。 | 召开全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向各镇街(包括辖区内有关村、宗教活动场所)发放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学习资料800余份。指导各宗教团体通过召开季度例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团体负责人、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
4 | 探索以场所为单位,在全区80%以上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档案册,以此为载体做细做实宗教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场所长效管理。 | 积极推进“一场一档一策”工作,完成全区179处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实现登记场所全覆盖。 |
5 |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指导镇街按计划完成民族风采室、民族宣传栏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 根据《萧山区民族工作创新工程实施意见》,全区21个镇街分别建立了微热线,制作发放了民族温情联系卡,基本建成了“一室、一栏”,部分镇街建立了民族QQ群或公众微信号。7月在瓜沥镇党山金迪学校成立了“瓜沥镇少数民族维权站”。8月在城厢街道潇湘社区成立“城厢街道少数民族之家”。11月在城厢街道潘水社区成立“城厢街道少数民族服务中心”。 |
6 | 加大对中青年骨干和寺观教堂负责人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指导各宗教团体制定全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中长期培训规划,2017年教职人员培训人数达30%以上,力争三年内实现全员轮训,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 指导各宗教团体制定和实施培训规划。区佛教协会开展“学历+培训”,37名教职人员参加为期两年半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本专科学历教育。指导区基督教协会开展中国化、法治化“两化”建设培训班,52名教职人员及场所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培训,培训率达79%。同时采取集中轮训、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宗教团体成员及场所负责人开展了以场所规范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题的系列培训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职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