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17-10001 成文日期 2017-09-27
发布机构 区国土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有效性

不动产登记征询异议----冯太和

发布日期:2017-09-30 15: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国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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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受让人)冯太和(身份证号33012*********6611),于95年4月,与汇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萧山市裘江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了位于萧山区城厢街道回澜北园25幢2单元401室的房屋拆迁协议(原萧山区城厢街道回澜北苑22幢中东单元401室),建筑面积为57.98平方米。现申请人持相关登记材料申请上述房屋的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已遗失)。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规则》第十七条、《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规则》第四节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公告。若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工作日内书面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逾期将依法给予办理登记,联系电话:83581296。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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