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17-10001 | 成文日期 | 2017-09-27 |
发布机构 | 区国土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文号 | 有效性 |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受让人)冯太和(身份证号33012*********6611),于95年4月,与汇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萧山市裘江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了位于萧山区城厢街道回澜北园25幢2单元401室的房屋拆迁协议(原萧山区城厢街道回澜北苑22幢中东单元401室),建筑面积为57.98平方米。现申请人持相关登记材料申请上述房屋的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已遗失)。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规则》第十七条、《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规则》第四节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公告。若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工作日内书面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逾期将依法给予办理登记,联系电话:83581296。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