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关于深化民情联系服务机制,在全区开展“民情双访”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关于深化民情联系服务机制在全区开展“民情双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推动重心下移、服务下沉,切实转变作风,使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就深化我区民情联系服务机制,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周三访谈夜”和“周二走访日”(以下简称“民情双访”)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听取民声、用实招破解民忧。在萧山区“民情双访”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的领导下,通过“民情双访”工作的开展,促进一批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促进一批影响基层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促进机关和镇村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全区党员干部服务型、实干型、高效型的形象更好显现,为我区坚持三大主线、推进“三化联动”,打造体现世界名城风貌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凝聚力量、夯实基础。
二、组织形式
(一)“周三访谈夜”
1.实施范围。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下辖城市社区。其他镇街和单位的城镇社区可以参照开展。
2.参加人员。“周三访谈夜”的参加人员为区领导、区级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城区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区级单位分21个组联系主城区四个街道的48个城市社区(详见附件2)。区级单位区管干部、中层干部和城区四个街道的机关干部、社区干部按“1+1+1+1”的形式组建访谈小组,每个访谈小组对接社区所属1个基层网格,每月轮流到相应网格开展夜访,确保每个社区每周三晚上都有1个小组进行访谈,每名干部每月夜访不少于1次。有关区级单位要及时向街道提供区管干部、中层干部人员名单,街道要统筹安排好访谈小组、驻点社区网格和走访时间。
3.访谈方式。“周三访谈夜”采用“两访两谈”(即接访、走访、约谈、座谈)的方式开展:
(1)接访。访谈小组要按时到社区指定地点接待党员群众来访。接访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公示公布,方便居民群众参与。
(2)走访。针对拆迁户、回迁户、困难户、老党员等群体,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由访谈小组适时开展走访慰问和上门沟通。
(3)约谈。访谈小组根据社区建议,对部分居民群众进行约访约谈,了解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征求对区委、区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座谈。根据社区阶段性工作实际,适时邀请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负责人等各界人士,开展集中座谈,宣讲区情政策,推进城区建设发展。
(二)“周二走访日”
1.实施范围。全区各镇街下属村(社区)。
2.参加人员。“周二走访日”的参加人员为区领导、区级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镇街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区领导和区级单位区管干部、中层干部按照联系镇街安排进行走访(详见附件2)。区级单位区管干部、中层干部,要根据镇街的统一安排,每人联系一个村(社区)。由镇街联片领导、区级单位干部、镇街联村(社区)干部一起组成“1+1+X”的走访小组。每个走访小组对接一个村(社区)开展“周二走访日”,区级单位干部重点参与走亲活动。要合理安排,确保区级单位每周都有机关干部到联系镇街走访,每名联村(社区)的区级单位干部每月走亲不少于一次。有关区级单位要及时提供干部名单,镇街要统筹安排好走访小组、联系村(社区)和走访时间。
3.走访方式。“周二走访日”采用“四定”(即定期下村指导工作、定量走亲党员群众、定情必到关键场合、定责把关重要事项)方式开展:
(1)定期下村指导工作。全区确定每周二为集中下村(社区)日,机关干部集中下村(社区)指导工作,听取了解村(社区)级工作情况,指导各村(社区)开好各类会议,开展相关活动,走访党员群众和村民代表,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无特殊情况,一般全区周二不安排须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参加的大型会议。
(2)定量走亲党员群众。村里的农户,每年都要有走访小组分头走访一遍。对于因拆迁安置等原因造成农(居)户居住分散的,可以采用座谈、约谈等形式开展谈心谈话。要重点对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开展一遍谈心谈话。通过走访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要通过经常性的走访谈话,与基层党员、群众、村(居)民代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情感基础,做到叫得出名字、进得去家门、谈得上话、听得进意见、解决得了问题。村(社区)干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深入网格常态走访。
(3)定情必到关键场合。村(社区)班子会议、村(社区)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村(社区)重大突发性事件等会议、活动、情形等,必须有联村(社区)干部共同参加,涉及重大事项的,联片领导必须坐阵参加。联片领导、联村(社区)干部对村(社区)级重要活动、工作,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共同谋划,共同参与。村(社区)干部要做到“四必到、四必访”:群众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喜事丧事必到;辖区内的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
(4)定责把关重要事项。涉及村(社区)级人事、采购、工程、资产处置、征地拆迁政策处置、大额财务支出等重要敏感事项,联片领导、联村(社区)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把关的职责。凡是提交村(社区)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表决的事项,须经村(社区)班子讨论,联片领导、联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主要领导任审核后,方可提交大会实施表决。
三、健全制度
1.“五个一”走访制度。建立“民情双访‘五个一’清单”,每名参与“民情双访”的区级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镇街机关干部在年度内必须完成,完成情况与考核挂钩。“五个一”清单为:记好一本《民情日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结对一户困难家庭,参加一次巡查巡防,参与一次志愿服务。党员干部参加“民情双访”还可以和在职党员进社区领办服务结合起来,认领服务项目或志愿岗位,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兴趣特长为走访村(社区)的群众送去更多服务。
2.首问责任制度。走访干部要主动学习掌握基层工作和民生工作的政策,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民情双访”中,对能够马上解答或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作出反馈;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登记,全程跟踪办理,并向群众进行反馈;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告知群众;对由于各方面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向群众解释说明;对群众提出的无理要求或违反原则的问题要合理解释。
3.民情问题双途径流转办理制度。对“民情双访”中收集上来的问题,建立双途径流转办理制度。收集的常规性、基础性问题,属于镇街能够办理或办理的区级职能单位指向明确的,由走访小组协商后,直接转交镇街办理,或录入我区“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流转给有关区级职能单位办理。收集的综合性、复杂性问题,经走访小组协商并由镇街党(工)委把关后,以《萧山区“民情双访”问题交办单》(详见附件3)的形式,交联系的区领导协调办理;难以办理的,由区“民情双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每季度一次提交区“民情双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办理。
4.考核督查制度。完善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参与“民情双访”工作情况、“五个一”走访制度完成情况、民情问题协调处理情况纳入考核范畴。通过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区纪委(区监委)对走访人员到岗到位、问题办理等情况进行常态督查回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
四、明确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萧山区“民情双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并设立民情处理协调小组、督查回访小组。区领导所在单位和“民情双访”组长单位,要明确有关领导协助区领导协调处理民情事项。各镇街设立民情处理办公室,一般由党委副书记作为分管领导,负责镇街区域内民情梳理、流转、交办、反馈,以及与所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
2.统筹有关要求。开展“民情双访”工作,要和省委“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市委“联百乡结千村访万户”蹲点调研活动等工作统筹开展。区委书记按照届期内走遍所有的村、社区把握走访进度,由区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区领导按照每年走遍联系镇街的所有村、社区把握走访进度,由区领导所在单位商联系镇街进行安排;同时,区领导要按照“周三访谈夜”的统一安排参加夜访。镇街党(工)委书记要按照届期内走遍辖区内所有的自然村和困难户把握进度。区级单位区管干部和中层以上干部,一般参加“周三访谈夜”和“周二走访日”两项活动中的一项。
3.严格工作纪律。开展“民情双访”工作,要突出实践特色,真心实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走访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层层陪同,严禁搞形式主义,不干扰当地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按规定佩戴证件,党员干部要带好党徽,树立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4.注重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民情双访”工作的,采取公告发布、个别通知等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告知走访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走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使群众既广泛知晓,又有序参与。同时,要充分运用宣传栏、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形式,及时报道开展情况,评选、培育、挖掘和宣传典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打造我区民情联系服务品牌。
附件:1.萧山区“民情双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民情双访”工作区领导、区级单位联系安排表
3.萧山区“民情双访”问题交办单
附件1
萧山区“民情双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盛阅春
常务副组长:赵立明
副 组 长:李忠誉
蒋金娥
成 员:秦剑云 (区委办公室)
王建校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 刚 (区政府办公室)
沈亦飞 (区政协办公室)
李刚毅 (区纪委、区监委)
赵文建 (区委组织部)
孙伟忠 (区委政法委)
陆 敏 (区直机关党工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并设立以下工作小组:民情处理协调小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参与;督查回访小组,由区纪委(区监委)负责。
附件2
“民情双访”工作区领导、区级单位联系安排表
区领导 | 区级单位 | 周三访谈夜 | 周二走访日 | |||
盛阅春 | ☆区农水局、国土萧山分局、区科协、公积金萧山分中心 | 城厢街道潘水社区、南市社区 | 瓜沥镇 | |||
王 敏 | ☆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区交投集团 | 北干街道北干一苑社区、广德社区 | 临浦镇 | |||
裘 超 | ☆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红十字会、萧山地铁公司 | 城厢街道拱秀社区、丁家庄社区 | 宁围街道 | |||
洪松法 | ☆区委办公室、区委政研室、区级机关事务局 | 城厢街道育才东苑社区、东阳桥社区 | 南阳街道 | |||
赵立明 |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档案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卫生计生局、湘湖(白马湖)研究院 | 北干街道北干二苑社区、中誉新城社区 | 闻堰街道 | |||
叶建宏 | ☆区民政局、区信访局、萧山广播电视台 | 北干街道工人路社区、萧然社区 | 河上镇 | |||
李忠誉 | ☆区委组织部、区城管局 | 蜀山街道山水苑社区、广宁社区、秀水社区 | 蜀山街道 | |||
蒋金娥 | ☆区纪委(区监委)、区编委办、区城乡一体办、萧山环境集团 | 北干街道绿茵苑社区、华达社区、星都社区 | 新街街道 | |||
赵文虎 | ☆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党研室(区志办) | 城厢街道休博园社区、潇湘社区、万寿桥社区 | 浦阳镇 | |||
顾春晓 | ☆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区教育局 | 城厢街道藕湖浜社区、陈公桥社区 | 戴村镇 | |||
费跃忠 | ☆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团区委、区城投集团 | 城厢街道西河路社区、南门江社区 | 党湾镇 | |||
何 波 | ☆区法院、区直机关党工委、区住建局、区妇联 | 城厢街道燕子河社区、江寺社区 | 城厢街道 | |||
童一峰 | ☆区委统战部、区人力社保局、党校萧山分校、区台办 | 北干街道湖滨花园社区、加德社区、金风社区 | 北干街道 | |||
沃岳兴 | ☆区农业局、区办事服务中心、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区工商联 | 城厢街道回澜南苑社区、回澜北苑社区 | 义桥镇 | |||
李金达 | ☆区政府办公室、区人防办、区总工会 | 北干街道金泰苑社区、银河社区 | 进化镇 | |||
董祥富 | ☆区农办、区文联、区审计局、区供销联社 | 北干街道金稼苑社区、金山西苑社区 | 益农镇 | |||
高卫国 | ☆区财政局、区委老干部局、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萧山调查队 | 城厢街道美之园社区、湘湖社区、天逸社区 | 楼塔镇 | |||
罗林锋 | ☆区检察院、区安监局、萧山城区建设有限公司 | 新塘街道泰和社区、四季花城社区、广泽社区 | 新塘街道 | |||
魏大庆 | ☆区委政法委、区经信局、区关工委办、区残联 | 城厢街道俊良社区、崇化社区 | 衙前镇 | |||
吴炜炜 | ☆区政协机关、区环保局、区老龄工办、区国资总公司 | 新塘街道商城社区、汇宇社区 | 靖江街道 | |||
杨晓峰 | ☆区旅游局、区司法局 | 城厢街道百尺溇社区、太平弄社区 | 所前镇 |
注:1.带☆为组长单位。
2.“周三访谈夜”联系社区每年调整轮换一次。
附件3
萧山区“民情双访”问题交办单编号:XX镇街2017001
镇街 | 村社 | 听取问题时间 | |||
反映人 | 单位职务 | 联系电话 | |||
反映问题 | |||||
走访小组 | 走访小组成员签名: | ||||
镇街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领导所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此表由镇街党(工)委填写,报联系区领导所在单位和组长单位。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