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小贴士

发布日期:2017-12-07 16: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企业登记小贴士

  1、内资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登记需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中进行预申报,审核通过后按照提交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2、在申请表格中,明确需签字的地方应当由本人亲笔签名,应使用钢笔或水笔,不得使用圆珠笔。

3、提交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有效,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复印件的每页(或骑缝)上签章(单位盖章、自然人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同时请仔细核对证件有效期,确保提交的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4、企业在办理股权变更、一般程序注销登记时需同时提交国、地税部门出具的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在注销时可任一选择国、地税的注销证明)

5、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所在公司监事。

6、迁入本区的企业在申请变更地址前可事先电话咨询(82899216)档案迁移情况。

7、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变更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决议(或股东决定)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不同登记事项在办理时限上也有不同要求,建议申请人将书式材料中的日期空出来,可在窗口办理时填写。

8、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可以是杭州萧山或杭州或浙江,但不能表述为“杭州市萧山区、浙江萧山”。

9、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字号不能修饰行业,例如优质、最佳等不适宜做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