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6/2017-35404 | 成文日期 | 2017-12-29 |
发布机构 | 区农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是条例规定的法定事项,我局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起草完成了本年度报告。本年报是根据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报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xiaoshan.gov.cn/)和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单位联系,地址:萧山区萧然南路489号,联系人:汪建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2017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共发布信息102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政策文件32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32条;重点领域公开8条;政务要览20条;人事信息2条;应急管理1条。在《农水网站》共发布信息613条,其中:最新文件70条;农水新闻114条;防汛防台抗旱217条;水政水管1条;农机监理7条;农水安全1条;农水专题11条;防潮安全2条;党务公开2条;政务公开3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24条;水利建设5条;行政审批2条;行政许可2条;公示公告1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向上级部门的报告或请示;党委、纪委发文;本局的一些工作简报等,完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在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更高、更严的要求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要更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领导,提升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二是要从更高、更严方面入手,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间节点,注意信息的时效性;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以健全的监督机制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水利局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