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办事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7-12-13 10: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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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组织起草、制定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拟定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方案,并制订相关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4.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并联审批事项和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办。

5.研究制定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中心各窗口的工作考核;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评;负责受理对中心各窗口人员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查处。

7.负责对区级部门分中心、镇街两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8.对全区限额以上的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招标人制定的招标文件实行事前备案管理,监督开标、评标活动。

9.负责受理公共资源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协助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

10.管理全区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并负责对专家考核;负责招投标档案管理。

11.指导、监督区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工作。

12.负责建设施工合同综合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3.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

14.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查询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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