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12-13 10: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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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

2.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成校等布局调整及基本建设工作。

3.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5.统筹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

7.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单位)校园安全、保卫、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8.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学校(单位)党建工作。

10.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和城区学校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指导镇街教育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

13.指导本部门主管的社团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信息化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区奖学助学、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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