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区地震局、区知识产权办)

发布日期:2017-12-13 10: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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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科技、防震减灾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区科技进步、防震减灾、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措施草案,负责科教兴区战略、防震减灾、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实施。

 2.牵头管理全区科技计划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和本区计划确定的科研、星火、火炬、推广计划和新产品计划。

 3.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品、项目的管理,做好区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产品的认定工作和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

 4.负责全区科技兴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种子种苗工程的实施。

 5.负责全区科技三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全区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6.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登记和奖励工作,负责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和向上级部门的推荐工作。

 7.牵头管理全区技术市场、技术贸易机构和民营科技机构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工作。

 8.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区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促进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9.负责镇、街道、场和区级有关部门科技工作的业务指导、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10.参与全区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管理工作以及经济领域重大项目的决策研究。

11.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

12.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综合管理,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13.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牵头管理全区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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