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7-12-13 10: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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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订实施办法和行业规章及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旅游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及详细规划。

3.负责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统计及信息工作,指导旅游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4.负责全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对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服务推荐单位等旅游企业进行审核、报批和年审工作。

5.负责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开发;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参与协调全区重大旅游节庆和重大会展工作;引导和推动会议与奖励旅游发展;参与组织、协调外来大型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及旅游线路的推介;负责旅游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管理;监督管理行业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保障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旅游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全区旅游行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人才交流,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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