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广播电视台

发布日期:2017-12-13 10: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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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办好萧山人民广播电台、萧山电视台的节目。

3.用固定频道和频率,转播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等上级电视台、电台的节目。

4.指导、协调镇(街道)广播电视站的宣传、技术业务,为基层新闻从业人员、大中专学生提供培训、学习服务。

5.根据广播电视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现代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制定广播电视技术开发计划,加快实施步伐。做好重大技术项目的论证和策划,保障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6.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改革方案和重大宣传计划。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的重大宣传活动,指导、监听监视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

7.加强广播电视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8.开展信息技术、广播电视数字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并努力推进其发展。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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