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发布日期:2017-12-13 1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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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指示、决议,研究制订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在区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区委作出报告。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搞好干部的宏观管理。负责对区管、部管以及区委协助杭州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向区委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准确及时地做好干部调配的提交和其他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双重管理干部的考核,做好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参照管理工作。

    4.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制订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5.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区管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管理工作,积极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区管干部、区管后备干部和行政村主要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6.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加强对新形势下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道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管;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以及区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和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

8.配合做好区党代会、人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检查指导各镇按期开好党代会、人代会和换届选举工作。

9.受理有关干部工作、组织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认真稳妥地处理好党员干部的申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党龄、党籍和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查、更正。

10.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11.负责干部和党员、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做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及管理工作,并对有关部门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牵头抓好全区组织史的续编工作。

12.归口管理老干部局。负责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管干部离退休手续和离休干部享受县(区)级干部待遇的审查、呈报工作。

13.指导区电化教育中心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办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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