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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轮训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以及村级主要领导干部,培训区委确定的中青年领导干部。
2.承担全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轮训任务。
3.协同有关部门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4.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参训干部在校期间学习培训状况进行考核考察。
5.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区实际,进行社会调查,开展科学研究。
6.通过教学、科研等多种形式,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7.承担全区在职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的业余函授学历教育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