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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全区共青团、青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组织和管理。
2.参与制订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加全区有关青少年事务的管理,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