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2017-12-13 1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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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认真落实上级红十字会制定的方针、政策,努力完成红十字会各项工作任务。

2.拟定并组织实施红十字救灾备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

3.拟定并组织实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应急条件下的救护能力和水平。

4.制定并组织实施面向困难群体开展扶贫帮困等人道救助活动,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募捐款物。

5.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依法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

6.组织开展社区红十字工作,在社区建立红十字服务站,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7.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红十字人道事业,倡导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8.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在战时协助军队医疗部门救助伤病员,开展战场救护、传染病的防治、战区平民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9.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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