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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协商会等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根据区政协工作重点和区政协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及时正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4.负责起草区政协领导的讲话材料。
5.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政策,收集、整理、反映各类重要信息。
6.编辑印发会刊《萧山政协》及《政协大事记》的记载整理。
7.负责区政协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8.负责机关日常文稿起草、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人事管理、来信来访、后勤服务等工作。
9.联系政协之友联谊会的工作。
10.负责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来本会视察、考察的安排及服务工作。
11.办理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提案委员会
1.制定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工作年度计划。
2.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征集提案。
3.对收集到的提案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
4.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5.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6.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反映重要意见、建议。组织好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7.加强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有关承办单位的联系。
8.加强与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
9.接受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指导,加强与各地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
10.其他与提案有关的事项。
11.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主任和组长会议。
12.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经济科技委员会
1.制定经济科技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所属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就我区经济、科技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座谈讨论,向分管主席、政协常委会、政协主席会议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3.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传达区政协主席会议有关精神,增强委员对政情、社情的了解,提高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
4.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对口部门的经常性联系,组织开展对口联系活动,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通报,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
5.发挥民主渠道,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及时反映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的大政方针及经济、科技等方面重大举措的意见建议。
6.发挥委员专业和智力优势,开展咨询服务、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传播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工作信息,为推动我区经济科技发展献智出力。
7.负责起草本专委会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视察材料、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
8.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主任和组长会议。
10.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城建交通资源环境委员会
1.制定城建交通资源环境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委员学习、宣传政协统战理论和有关城市和交通建设、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传达区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有关精神。
3.组织协调所属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围绕我区城建、交通、资源、环境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委员约谈、座谈学习等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4.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对口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听取工作通报,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
5.发挥民主渠道,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及时反映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的大政方针及城市和交通建设、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举措的意见建议。
6.负责本委员会日常活动的联络、服务、会务和接待工作。
7.负责起草本委员会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视察材料、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
8.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主任和组长会议。
10.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社会法制和三胞联谊委员会
1.制定社会法制和三胞联谊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所属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围绕我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工青妇群团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工作、港澳台侨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视察考察、座谈讨论。必要时,写出调研报告或以其他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3.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委员依法治国的观念,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实施情况的民主监督。
4.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对口部门的经常性联系,组织开展对口联系活动,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通报,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
5.发挥民主渠道,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深入调查研究,听取他们对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群团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工作和港澳台侨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6.发挥委员专业特长和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广泛团结民族宗教界爱国人士,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其眷属的联络和联谊。
7.负责起草本委员会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视察材料、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
8.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主任和组长会议。
10.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
(六)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
1.制定文史和教文卫体委员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做好萧山有关近现代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协助落实省、市政协有关课题的征编任务。
3.组织委员学习,以多种形式学好政协统战理论,提高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帮助委员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国情、区情,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4.组织协调本委所属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文史、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调研和视察的组织、联络及服务工作。反映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的大政方针及教文卫体工作方面重大举措的意见建议。
5.负责起草本委工作范围的调研报告、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
6.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对口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及上级政协和外地政协的工作交流,沟通情况,促进工作开展。
7.发挥委员智力优势和专业特长,开展咨询、辅导、讲座和义诊等活动。
8.协助区政协艺术团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
9.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根据本委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本专委会主任和组长会议。
11.抓好本委内部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