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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杭萧市监异入(2015)第47号
杭州帅克服装有限公司等112家外资企业(名单附后):
经查,上述企业均为2013年12月31日前成立,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但截至2015年6月30日,上述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公示2013年度报告,属于不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违法行为。现我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上述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公示。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一五年 七 月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