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企业在建设“平安萧山”、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大力推进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大力推进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充分发挥企业在建设“平安萧山”、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市有关“综治进民企” 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大力推进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落实到基层、覆盖到全社会”的要求,结合基层综治工作网络“三个延伸”和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化建设,把民营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和治安基础薄弱企业作为重点,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组织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其相关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参与社会治安、深化平安创建的内在积极性,确保“综治进民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周边的社会治安稳定,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现代化萧山奠定良好基础。
二、 工作目标及方法、步骤
全区“综治进民企”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区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镇街和区属各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在广泛调查摸底、搞好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全面落实”的工作思路,既高度重视、大胆实践,又注重因地、因企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确保“综治进民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为扎实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完成省、市提出的推进工作目标,全区总体工作安排分为两步走:第一步继续以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专业市场和其它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位为重点工作对象,通过抓先行试点和典型引路,进行有序推进,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均能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综治工作所必需的运作机制,重点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门领导小组、有具体办事人员、有相应科室门牌、有专群队伍网络、有基本规章制度、有相关台账资料。第二步是从下半年起,面向辖区内所有企业,围绕巩固、完善、提高,抓好整体推进和全面落实,力争年内全区“综治进民企”工作实现全覆盖。
三、 企业综治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区委办〔2003〕106号文件)精神,凡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均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一般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部门,可称“综治办”或“综治室”,负责从事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具体办事人员(包括外来流动人口协管员)的配备,原则上按照企业人数规模不低于500比1的标准确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可确定一名兼职综治联络员,中小企业可按照企业实际需要,配备1至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多、规模大的企业,应酌情多配。
各镇街综治办(科)及其综治工作中心,要加强对企业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及具体办事部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指导。企业调整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和配备具体办事人员等有关情况,应及时报所在镇街综治办(科)或综治工作中心备案。
四、 企业综治工作主要职责内容
大力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必须按照省、市提出的“三个延伸”和“五进民企”的要求,狠抓治安防控、纠纷调处、社会管理、安全督查、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在企业的落实。全区企业开展综治工作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积极抓好企业治安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专群结合、训练有素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门卫值班和治安巡逻执勤,强化企业内部安全保卫,不断完善重点要害部位的物防、技防设施,有效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2.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提高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稳定因素的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和聚众滋事、闹事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车间(班组),大事不出企业(厂区)”;
3.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员工管理、教育、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肃厂规厂纪,预防违法犯罪;
4.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和劳动保护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生产责任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和职业病、传染病等其它公共安全事故;
5.广泛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经常组织治安清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参与和配合所在镇街、村(社区)的平安创建工作,尤其是区域性的治安联防、协防,保持和维护企业及其周边社会治安稳定,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6.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的领导,与上级政法综治部门保持正常业务联系,自觉抓好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的规范落实,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定期分析预测企业治安安全形势,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搞好情况反馈。
五、 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综治进民企”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领域和新举措,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抓落实不能仅仅局限于一般号召,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搞好思想发动。各镇街要在原有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推进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模糊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区有关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清“综治进民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强化领导,明确分工,搞好组织协调,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现场观摩、加强舆论宣传等途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文件为依据,联系本地实际,对“综治进民企”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充分发挥综治办(科)及其综治工作中心组织指导、协调各方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综治进民企”工作的推进力度,努力做到各方联动、协同配合、整体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阶段性目标如期完成。
(二)明确标准要求,抓好规范落实。注重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抓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综治进民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抓企业综合管理的领导和个人为直接责任人,全面贯彻执行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反复进行宣讲和发动,引导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到,认真抓好综治工作各项规定、职责、制度、措施等在企业的落实,大力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不仅是上级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企业谋求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自身应尽的社会责任。为统一标准,讲究规范,各镇街要按照全区的总体部署,在狠抓企业综治工作“六有”落实的同时,注重采取以会代训、上门指导等形式,对企业综治工作相关业务进行必要的培训与传、帮、带,引导和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日常办公、议事例会、情况报告、检查考核、台帐报表等制度,努力使企业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部门熟悉掌握综治工作业务流程,并能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的规范落实。要紧贴实际,务求实效,在企业内部着力强化“四大工作机制”,即:一是以防范和打击各类刑事治安案件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二是以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三是以减少和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为重点的外来员工管理服务机制;四是以防止和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监管督查机制。在此基础上,注重引导企业具体办事人员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并主动与周边村、社区治保(调解)组织搞好业务对接,以所在镇街的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有分有合地开展综治工作业务。
(三)加强分类指导,讲究方式方法。由于我区民营企业数量规模大,为确保“综治进民企”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各单位在推进落实过程中,要善于“抓两头、带中间”,从本地实际出发,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在具体做法上,一方面要积极培育样板,按照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思路,有选择、有侧重地确定好先行试点企业,让规模以上企业尤其是2005年度区 “百强企业”,以及综治工作达到一定标准的中小型企业先行一步;另一方面,也要把治安基础相对薄弱、近年来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纳入工作视线,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重点组织实施。通过抓好不同类型的企业先行试点和规范落实,逐步向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推广普及。为贯穿改革精神,鼓励大胆创新,全区“综治进民企”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除了机构名称、职责任务、规章制度、台帐资料等方面需要相对统一外,在落实“综治进民企”工作的其它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允许各镇街、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和确定具体运作模式,提倡和鼓励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点的运作方式。
(四)各方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综治进民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镇街分管领导和主要业务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尤其是组织、宣传、公安、信访、司法、民政、工商、财税、贸易、安全生产、劳动保障、计生、环保、工青妇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综治牵头、部门参与”的要求,在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公安机关要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综治进民企”为契机,对企业群防群治力量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在有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逐步建立警务室,指导协助企业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完善企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面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安监部门要注重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提高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严防各类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督促企业足额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尤其是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抓好企业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加强特种行业的职业病、传染病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督查力度,防止因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计生部门要依托综治力量,进一步抓好外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全力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的现代化萧山作出新的贡献。
主题词: 企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