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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1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沈奔新主任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的领导下,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人民利益为己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注重创新,贴近民生,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和对今年工作任务的安排,决定批准沈奔新主任所作的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扩大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关注民生,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继续加强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深入调研,创新发展,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和领导,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区”和建设富裕和谐的现代化萧山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