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政办发〔2008〕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为,推进“廉洁萧山”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目标的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第281号令《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142号),开展本次执法监察。 二、 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包括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组织)。 三、 检查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通过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意识。 (二)合理性原则。通过专项执法监察,使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三)全覆盖原则。凡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所有单位及其处罚行为都应进行检查。 (四)实效性原则。本次专项检查必须注重实效,要通过检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行政处罚的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效益。 四、 检查内容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主要是针对2006年以来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 (1)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处罚有无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处罚权限、管理范围和罚款限额的问题,行政处罚是否到位,有关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情况; (3)有否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罚没和扣押财物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类行政处罚凭证、文书应用是否正确,案卷管理是否规范; (4)各单位2006年以来,罚没总收入和总次数、罚没(暂扣)财物总收入和总次数、当年应缴和已缴入财政专户总数、办案经费支出数等。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 (1)是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 (2)自由裁量基准的设置是否合法合理; (3)在执法中是否存在应罚不罚的情况。 五、 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方法。本次专项执法监察,采用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规范相结合、试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检查步骤。本次执法监察从2008年4月下旬开始至2008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从4月28日至6月29日。主要任务是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开展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并将《萧山区行政处罚情况自查表》及自查的有关情况于6月27日前书面报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两份,1份报区监察局,1份报区政府法制办)。 第二阶段是重点检查阶段,时间从6月30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是根据自查的情况,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随机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 第三阶段是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0月26日。主要任务是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是规范统一阶段,时间从10月27日至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根据《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萧政发〔2007〕118号),各单位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形成全区各级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化的制度体系。 第五阶段是总结通报阶段,时间是12月底。主要任务是对整个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六、 工作要求 加强对行政处罚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是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以及打造“廉洁萧山”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全区各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相关科室具体开展这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监察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能,对各自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实事求是地反映近年来本单位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严肃纪律,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严格执行专项检查工作纪律,防止走过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对那些执法犯法、滥用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凡对本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不重视、不配合、不落实,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以及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和纠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区监察局,82898171;区政府法制办,82898217;传真:82898177。 附件:1.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处罚情况自查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区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许岳荣 副组长: 傅嘉宾 (区政府办公室) 胡志明 (区监察局) 成 员: 项永祥 (区监察局) 金国升 (区财政局) 沈 丽 (区政府法制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项永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处罚情况自查表 填表单位(签章) 2008年 月 日
| 自 查 内 容
| 合计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以来 |
| 1.罚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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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罚没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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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罚没财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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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罚没财物件数(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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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责令停产停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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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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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行政拘留(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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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行政处罚事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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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涉及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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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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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行政复议情况(件) |
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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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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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行政诉讼情况(件) |
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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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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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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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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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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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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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主题词: 监察 行政处罚 执法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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