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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萧山区委 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05年07月16日 )
(2005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农业厅、建设厅《关于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民区字〔2001〕20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村规模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总体目标,坚持有利发展、尊重民意、依法规范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村规模调整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的现代化萧山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村规模调整必须着眼于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着眼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通过调整,加速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行政村,特别是要培育一批幅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中心村,发挥其在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

2、坚持“两变”和“三不变”的原则。“两变”是指村行政区域和村两委班子要随村规模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三不变”是指原经济利益主体不变、土地山林承包关系不变、已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关系不变。

3、坚持就近就便和成建制调整的原则。要尊重历史,兼顾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充分考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生活习俗,就近就便,实行成建制调整。

4、坚持依法办事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规范程序,符合实际,尊重意愿,依法实施。

5、坚持统一部署和镇街为主实施的原则。在调整工作中要坚持全区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防止实施有先有后而导致人心波动和集体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镇街是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主体,涉及调整工作的具体事项由镇街组织实施。

三、调整目标和范围

(一)调整目标

根据全区农村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调整后村的设置规模,南片一般在2000人左右,中片、东片一般在3000人左右,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经济强村的规模可适当扩大。

(二)调整范围

1、南片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中片、东片人口在12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必须调整。

2、南片人口在1000人以上,中片、东片人口在1200人以上,因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需要调整的村,应该调整。

3、其它村,根据实际情况,镇街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调整。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村规模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必须做到思想统一、领导重视、步骤稳妥、方法得当、工作细致、程序合法。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整个调整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3月初—5月7日)

1、建立区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召开会议,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制订本实施意见及有关政策,拟订实施计划,并征求镇街意见。

3、建立区村规模调整驻镇街工作指导组,指导和协调镇街开展工作。

4、召开全区村规模调整专题工作会议,并举行业务培训。

5、镇街建立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订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拟订调整初步方案(包括调整后的新村村名、办公地点等)。

(二)实施阶段(5月8日—6月15日)

1、区、镇街分别召开动员大会。

2、镇街上报调整初步方案。

3、区民政局对镇街上报的初步方案进行审核,并经领导小组审定。

4、召开涉及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调整方案,由镇街上报,经区民政局审核、领导小组同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5、按区政府批准的调整方案,组建新村党组织、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和新村经济合作社社务工作领导小组。

6、开展人员分流等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对村规模调整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制订发展规划,兑现人员分流政策,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归档,积极稳妥地做好村规模调整的后续工作,规范运行,保证新村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这次村规模调整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为切实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建立了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区的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组、组织纪律监督组、财产财务政策处理组、信访接待组等四个职能工作组。并建立区四套班子领导联系督查制度,负责对所联系镇街调整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下派工作指导组,指导和协助各镇街开展工作。

2、落实责任。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村规模调整工作。镇街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敢于负责,创新方法,以积极的姿态、稳妥的工作推进村规模调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讲清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树立全局观念、发展观念,积极支持、参与调整工作。

3、配好班子。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新村党的组织,重点选配好高素质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新村村委会依法产生前,成立临时过渡的新村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保证村民代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调整前的各村村民代表继任为新村的村民代表,并张榜公布,待新一届村委会依法选举时,再另行推荐改选。

4、明确政策。要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因村制宜,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妥善处理好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要依法处理原有的各类经济关系,原村经济合作社与农民签订的各类承包合同和责任制继续有效;区、镇街对原村的扶持政策保持不变。要因镇(街)制宜,妥善处理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分流安置政策。要及时研究解决调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新村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5、严肃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要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6、强化考核。要把村规模调整工作作为今年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区将对镇街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镇街进行适当补助,补助额度与调整力度和考核验收结果挂钩,并适当向经济欠发达镇倾斜。

主题词: 村规模调整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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