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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号
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
案由: 关于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中经济,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议案
提议案人(只写领衔人): 高剑飞 等 10 人
议案全文:
村级组织是国家政权体制的最小单位,是我们执政党的执政之基,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首先是要巩固执政基础,作为村级组织来讲,要夯实执政之基,首要问题是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干部的执政威信,使新农村建设有紧实的经济后盾。但从全区情况看,村级经济发展不平衡。随着全区经济的发展,村经济实力也有所增强,但总体上与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不相协调。由于缺乏村级经济实力,基层组织威信在下降,村级服务功能薄弱、农民生活改善提高缓慢。如何巩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将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直接影响村级基层政权的稳固。
1.加强调查研究,出台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的高度来认识。基础是把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主要课题进行调研,尤其是期盼区委、区政府的领导要进村入户搞调研,了解和掌握基层农村的呼声和要求。最后是区委区政府要出台政策、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创新载体,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创造好的环境。
2.尽快实施完善村级留用地政策。尽快出台和实施全区村级留用地政策,包括绕城线以外的行政村。在用地指标上要向村级倾斜,支持村级建造标准厂房和发展经济服务业,增加村级经济的租赁收入,促使村级资金做到最大安全增值。
3.尽快出台和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
农民和农村为工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工业企业理应承担工业反哺农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责任,政府要考虑出台反哺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