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委办〔2008〕12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
《萧山区实施“最清洁城乡”工程村庄长效保洁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4日
萧山区实施“最清洁城乡”工程村庄长效保洁
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村庄长效保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庄长效保洁管理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富裕清洁和谐新农村,根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综合整治、设施完善、管理长效、建管并重”的要求,树立“环境优先、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理念,不断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 实施范围
全区411个行政村和69个转制社区。
三、 实施标准
村庄长效保洁管理达到“一落实四保持”的标准,即落实长效保障机制;保持村容村貌整洁;保持河道溪流清洁;保持绿化养护完好;保持公共设施健全。
考核分整治(示范)村和未整治(社区)村两种类型。通过村庄整治验收的村按整治(示范)村标准进行考核;其他村和69个转制社区按未整治(社区)村标准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指标解释和操作方法见附件。
四、 经费补助
区级补助经费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考核得分高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优秀比例控制在20%;良好比例控制在35%;合格比例控制在35%左右;不合格比例控制在10%以内。整治(示范)村和未整治(社区)村考核得分分别为镇(街)末位的,确定为不合格,整治(示范)村或未整治(社区)村数为三个及以下的,不确定末位。优秀等次,每村奖励3.5万元;良好等次,每村奖励2.5万元;合格等次,每村奖励1.5万元;考核不合格,不予奖励。
镇(街)补助资金按照区级补助资金1∶ 1配套,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等〈萧山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萧政办发〔2004〕71号)精神执行。
奖金只能用于补充村级集体经济,不能用于奖励个人。
五、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区级考核和镇街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区级考核由区城乡一体办牵头,组织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每半年考核一次;镇街考核由各镇街会同区城乡一体办每季度对各个行政村(社区)进行检查考核,并建立台帐。区镇两级考核得分算术平均数为最终考核得分,作为等次评定依据。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区城乡一体办负责解释。
附:萧山区实施“最清洁城乡”工程村庄长效保洁管理考核验收指标解释和操作方法附:
萧山区实施“最清洁城乡”工程村庄长效
保洁管理考核验收指标解释和操作方法
一、 整治(示范)村
1.落实长效保障机制(24分)
组织制度(10分):成立村庄长效保洁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并开展有效工作,得2分;健全完善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卫生包干制度、党员卫生责任区制度、绿化养护制度、河道保洁制度、垃圾清运制度、公共设施维护制度等,得2分;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召开会议和分发资料,落实党员卫生责任区制度,得2分;开展洁美家园活动,落实农户庭院和房前屋后等卫生包干制度,得2分;设置固定宣传窗(栏)和标语,得2分。
人员经费(8分):按人口2‰以上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并签订书面协议,得3分,少1人扣1分;制定保洁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并进行考核,得2分;落实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投入机制,以书面形式明确相关环节的费用承担,落实人员经费和设备添置维护费用,得2分;村民主动参与长效管理(出资或义务保洁),得1分。
保洁设施(6分):按人口4‰以上配备公共厕所,得3分,少1座扣1分;按人口2%以上配备垃圾箱(房),得2分,少1只扣0.2分;有清运设施并正常使用,得1分。
2.保持村容村貌整洁(37分)
道路环境(12分):进村道路指示牌设置符合要求、整洁完好,标语牌美观整洁,得2分;无占道摊点,保持道路畅通,得2分;组级以上道路保持干净整洁,得2分;路面无堆放物,得4分,发现一处路面堆放物扣1分;道路两侧无垃圾死角,无乱堆乱放,得2分。
房前屋后(16分):居民生活垃圾入筒,家禽家畜圈养,家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得3分;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现象,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得3分;杜绝露天粪坑,得4分,发现一处扣1分;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现象,得3分;残墙断壁及时拆除或修补,无乱搭建构筑物和建筑物,得3分。
公共场所(9分):村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卫生室等场所设施齐全、清洁卫生,得3分;公共场所无乱涂画、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得3分;公共厕所和垃圾箱(房)及时保洁,定期灭蝇消杀,得3分。
3.保持河道溪流清洁(12分)
生活污水排放顺畅,明暗沟渠保持顺畅、清洁,得3分;无向河道、池塘、溪沟排污现象,保持水体清澈、畅通,得3分;河道、池塘、溪沟等水面无漂浮物,得3分;水域岸边整洁,无垃圾,无杂物堆放,无杂草丛生,得3分。
4.保持绿化养护完好(12分)
公共绿化由专人负责定期养护,绿化带、绿化点(园)整洁完好,得3分;房前屋后、住宅之间、庭院内有绿化的农户达25%以上,得3分,不到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主要道路、水域岸边有绿化,养护较好,得3分;无堆积物占用绿地,绿地内无纸屑、塑料废弃等杂物,得3分。
5.保持公共设施健全(15分)
网线布局合理,无乱架设,无乱搭接,得3分;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路灯亮灯率100%,得3分;路灯、卫生设施和休闲器材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无破损,得3分;组级以上道路基本硬化,得3分;硬化路面无严重破损,得3分。
二、 未整治(社区)村
1.落实长效保障机制(24分)
组织制度(8分):成立村庄长效保洁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并开展有效工作,得2分;健全完善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绿化养护制度、河道保洁制度、垃圾清运制度、公共设施维护制度等,得2分;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有资料分发,得2分;设置固定宣传窗(栏),得2分。
人员经费(7分):按人口2‰以上配备保洁专职人员,并签订书面协议,得3分,少1人扣1分;制定保洁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并进行考核,得2分;落实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投入机制,以书面形式明确相关环节的费用承担,落实人员经费和设备添置维护费用,得2分。
保洁设施(9分):按人口2‰以上配备公共厕所,得3分,少1座扣1分;按人口1%以上配备垃圾箱(房),得3分,少1只扣0.2分;有清运设施并正常使用,得3分。
2.保持村容村貌整洁(44分)
道路环境(12分):进村道路指示牌设置符合要求,整洁完好,标语牌美观整洁,得2分;无占道摊点,保持道路畅通,得2分;主要道路进行卫生保洁,保持干净整洁,得4分;保持路面和道路两侧无成堆垃圾和堆放物,得4分。
房前屋后(16分):居民生活垃圾入筒,得4分;无违章饲养家畜家禽,得4分;主要道路两边和公共场所附近无露天粪坑,得4分,发现1处扣1分;农户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现象,得4分。
公共场所(16分):村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场所清洁卫生,得4分;公共场所无乱涂画、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得4分;公共厕所清洁,基本无蝇蛆,无臭,无尿后粪迹,无化粪池满溢,得4分;垃圾箱(房)体清洁,日产日清,外围无垃圾暴露,得4分。
3.保持河道溪流清洁(16分)
无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得4分;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对河道、池塘、溪沟进行卫生保洁,保持水体清澈,得4分;河道、池塘、溪沟等水面无漂浮垃圾,保持畅通,得4分;水域岸边整洁,无垃圾堆放,无杂草丛生,得4分。
4.保持绿化养护完好(6分)
公共绿化由专人负责养护管理,绿化带、绿化点(园)整洁完好,得2分;主要道路、水域岸边绿化养护较好,无成块枯死,得2分;无堆积物占用绿地,绿地内无纸屑、塑料废弃等杂物,得2分。
5.保持公共设施健全(10分)
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有路灯,得2分;村内路灯、卫生设施和休闲器材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无破损,得4分;主要道路路面无严重破损,保持通畅,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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