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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有新变动

( 时间:2006年03月02日 )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减轻职工购房贷款负担,让广大职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的优惠,从3月1日起,对我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作出一定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对贷款职工来说有两大“利好”消息:一是放宽了组合贷款最高限额控制。原先公积金贷款加上商业按揭部分最多只能贷50万元,政策调整后将不受此最高限额控制,只需满足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70%的条件即可。

  二是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在提前部分还贷时,可自主选择还贷方向。按照原有规定,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在贷款期内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的,需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的比例分别向双方还款。如50万元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为20万元,商业按揭贷款为30万元,若提前部分还贷5万元,按规定只能按原贷款比例同比例还贷,分别还2万元公积金贷款和3万元商业按揭贷款。新政策实施后,贷款户可以自行选择,优先偿还贷款利率相对较高的商业按揭部分,最大限度地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沈强 2006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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