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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办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二)研究提出全区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拟定年度老龄工作计划,经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四)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我区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老龄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六)指导、协调镇、街道老龄委和区级部门老龄组织开展工作;联系和引导区级老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
(七)组织和协调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
(八)管理萧山老年颐乐园等下属事业单位。
(九)承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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