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编制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制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3. 审批或审核报批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
4. 负责开发区的国有资产、审计、统计、劳动、人事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使用权的出让、转让以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的管理工作;
6. 统一规划、审批、管理开发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7. 保障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8. 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涉外经济活动,处理涉外事务;
9. 指导、协调财政、税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0. 负责开发区内的环境、地下资源和文物的保护工作;
11. 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公益事业;
12. 行使区委、区政府授予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后的其他职权。
党政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文书文秘、对外宣传、信息、档案管理、统一战线、信访处理、财务管理、公共信息、公务接待、后勤保障;
2. 协助做好机关的思想作风、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3. 归口管理开发区纪律检查、党的建设、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经济发展局职责
1、 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的组织与管理;
3、 负责科技、统计、物价、技术监督等工作;
4、 负责开发区企业管理。
招商局职责
1、 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的组织实施;
2、 负责内、外资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批及企业增资、变更审批或申报报批工作;
3、 负责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
综合科职责:
4. 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5. 负责内外资项目的审批及企业增资、变更审批或申报报批工作;
6. 负责开发区利用外资统计工作;
7. 负责督促批准项目的资金到位。
国土规划建设局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负责编制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3. 督促检查土地使用情况,调解处理土地纠纷,查处违法用地;
4. 负责地籍管理工作;
5. 负责土地征用、划拨、使用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
6. 负责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征地民房的拆迁工作;
7. 负责开发区内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
8. 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9. 负责审批和管理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质量管理;
10. 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 负责城建监察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人事劳动局职责
1. 负责管委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考核、晋升和机关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
2. 负责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事调配、科技干部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劳动力管理、劳动合同签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劳动监察、工伤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征地劳力安置等工作;
3. 指导、协调、督促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保护、社会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社会事业发展局职责
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 负责区内文化、教育、卫生、民政、计划生育等工作;
3. 负责区容区貌、公共环境绿化、市政设施、各类市场等公共事业的协调和管理;
4. 负责开发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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