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区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团体,业务上接受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
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 、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 、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无障碍 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帮助残疾人个体从业、发展种植、养殖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 和管理。
(六)负责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日常工作。
(七)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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