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萧山 萧山政务 办事指南 投资萧山 公众监督 生活服务
关键字:
   
.
 
关于依法征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萧劳险〔2002〕64号

萧地税政〔20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萧政发〔2002〕71号)精神,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保费的征缴工作,确保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年全覆盖”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现将各类企业的参保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执行标准及起始时间

(一)关于企业参保缴费的执行标准

萧政(98)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是我区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办法,萧政发(2000)79号文件《关于印发〈萧山市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是仅限于原未参保的乡镇企业而制定的一项过渡性政策。因此,凡现有的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以及原国有、集体企业在转制后转变为其他性质的企业,均不得改变原执行的缴费办法;执行“低进低出”办法的企业,社保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萧政发(2000)79号文件的规定把好入口关。

(二)扩面参保及缴费的起始时间

根据萧政发(2002)71号文件要求,各有关企业必须按以下参保率的要求,在规定的参保期限内到区社保中心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1、在2002年7月31日前,凡享受职工视作缴费年限的城镇企业(含“三资”企业),其职工的参保率应达到100%;2001年度被区政府评为“百强企业”的企业,其职工参保率应达到95%;

2、在2002年8月31日前,除第一款所规定的企业以外,在2001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规模的企业,职工参保率应达到80%;

3、在2002年9月底前,各镇、街道所属的“三资”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保率分别应达到90%和55%。

上述各类参保企业中凡在2002年6月30日以前已在企业工作的职工,企业在7月份后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均从2002年7月1日算起。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实行依法强制征缴。

二、依法强制征缴的程序

(一)、各镇、街道及企业主管部门,应在规定参保登记的期限内,对企业的应参保人数进行核定,并按时将核定情况送达区社保中心确认(对企业上报的人数与2001年年报人数不相符合的,应提供足以证明的有关说明资料),经确认需办理参保的企业及其具体人数,由所在镇、街道和主管部门负责告知,并督促其办理。

(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或参保人员不到位的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发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限期参保通知书》,通知企业限期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同时,抄送所在镇、街道、企业主管部门和地税部门。逾期不办理者由地税部门实行依法强制征缴。依法强制征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按以下标准核定:

依法强制征缴金额=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26%(或17%)×应参保而未办参保手续职工人数×月数。

(三)、地税部门根据社保中心提供的应征数(包括对企业确认核定的强制征缴数),依法向企业征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足额入库。

三、强制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处理

企业在被依法强制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所征缴的金额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被依法强制征缴的企业应在3个月内如数为职工补办参保手续。在3个月内补办参保手续的,被依法强制征缴的基金可冲抵职工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企业从被依法强制征缴的3个月内(从强制征缴之月算起,下同),到社保中心补办参保手续时,参保人数少于核定人数,且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据的,被依法强制征缴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三)企业在被依法强制征缴的3个月内,未到社保中心补办职工参保手续的,已征缴的金额,根据萧政发(2002)71号文件规定,全部转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凡符合补缴条件的职工要求办理补缴的,应允许其办理补缴手续,在2002年12月底以前的补缴标准按2001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80%的22%(或17%)计算。参保人员在办理一次性补缴时,向前补缴的年限为8年,男至60周岁,女至55周岁,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在2003年底以前,男职工至60周岁,女职工至55周岁,缴费达不到15年的差额年限,企业或职工本人要求提前办理补缴的,也可酌情准予办理。

杭州市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关闭
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萧山区信息中心策划制作 建议使用800*600屏幕分辨率和Netscape4.0或IE4.0以上版本
建议、意见请寄: webmaster@xs.zj.cn   联系电话:0571-8289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