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5/2024-80347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文号 | 有效性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实施细则》(萧科〔2023〕1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培育国高企补助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萧山区市级及以上备案众创空间。
二、征集企业要求
培育的国高企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为申报补助的众创空间内在孵企业或毕业1年内的孵化企业(参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企相关要求);
2.企业为2023年度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企业须在天堂e创系统备案(在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前未申请入孵企业备案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4.申报时注意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凡不一致的,以备案信息为准。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度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培育国高企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
2.企业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复印件;
4.企业经天堂e创备案的截图;
5.如培育的国高企为毕业企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文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通过登录“萧山区科技创新全过程管理系统”网站(https://ypt.kj.hangzhou.gov.cn/xs.html)进行申报。企业用户点击首页中的“法人登录”按钮,系统会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密码输入并登录,无法人账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并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2023年度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培育国高企补助征集”模块进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
3.请各镇街平台于2024年8月2日17:30前完成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汇总表盖章,将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
五、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在2024年8月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即申报系统生成的有“推荐通过”水印的2023年度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培育国高企补助申请表盖章件和相关佐证材料盖章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科技局(区行政管理中心综合楼534办公室)。
联系人:刘晗,0571-89618904。
附件:2023年度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培育国高企补助申请表.xlsx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