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53/2024-00329 成文日期 2024-01-09
发布机构 公积金分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6: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公积金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下称分中心)稽核科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中心稽核科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体育路55-2号;邮编:311202;电话:0571-83587728;传真:0571-82663229;电子邮箱:xszfg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分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2023年,分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萧山公积金”、QQ群、微官网等渠道发布信息共计459条,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分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分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组织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签发——公布——施行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发文当日同时步网站公开发布,并以文字或图文的形式解读文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分中心下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政策解读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分中心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积金相关政府信息,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确保新发布的信息100%规范、正确,对之前发布的消息按新规范、新标准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同时利用“萧山公积金”新媒体,实时公开发布分中心最新的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

分中心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考评相挂钩,严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我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一些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比较淡薄。面对工作新要求和新形势,分中心将进一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相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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