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3/2024-00296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8 16: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萧山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萧山区文化路87号,联系电话:0571-83518905。

2023年,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不断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主要集中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策文件与解读、住房保障、政府采购、政府工作报告等领域,通过“透明售房网”发布预售证许可、销售方案等公示公告信息158条,通过“萧山住建”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384条。

2023年,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9件,其中,人大建议32件(主办21件、协办11件),政协提案47件(主办22件、协办25件),均已办结,主办件办理结果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主动对外公开,实现上网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本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61件,其中,当面申请32件,网络申请301件,来信申请28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办理完结369件(含上年度流转20件),并将相关信息送达申请人,剩余12件流转至下一年度。2023年度,针对萧山区住建局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牵头,各科室、单位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推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因未遵守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三是建立群众监督长效机制。广泛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依托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透明售房网等平台,做好常规政务信息公开。同时,“萧山住建”公众号作为政务动态信息公开主阵地,推出“走访调研、省市区民生实事、未来社区建设”等专题宣传,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住建领域中心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果。2023年,“萧山住建”共发布384条信息,单篇最高阅读量达到12767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强化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日常监测。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整改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针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9

2

0

0

0

0

3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2

1

0

0

0

0

18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7

1

0

0

0

0

8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4

0

0

0

0

0

9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7

2

0

0

0

0

3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内容不够深入;二是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能全部办结;三是新媒体发布时措辞不够严谨,个别信息出现错别字等情况。

2024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将会继续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丰富解读形式,改进解读方式,推动解读形式多元化,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依申请办理效率,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优势,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丰富“萧山住建”公众号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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