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0/2024-76029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4: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在“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将纸质文件报送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3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据统计,2023年1月-12月,我局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则,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5件,办结5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件、部分公开(区分处理)1件、信息不存在2件。全年未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流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守住信息源头关和审核关,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全面、准确、有效。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按照有关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前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与新媒体融合,充分利用“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络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同时依托“健康萧山”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辅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公众号等途径做好信息公开,对于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

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严格信息选题、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加强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9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公开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回应社会关切不够及时深入等问题。2024年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大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回应力度,及时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回应。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针对传染病防控、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建设、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等重点工作,增加信息发布频次,丰富信息发布形式。

三是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指导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合法合规、便民实用、及时主动规范公开公共服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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