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4-76014 成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7: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狠抓载体、制度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依托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5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16次。聚焦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等重点决策部署,新增设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稳岗就业”“民生实时”3大专题专栏,常态化更新“助企纾困”“村(居)务公开”“营商环境”“共同富裕”等专栏信息,细化公开教育教学栏目信息257条,新增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累计发布政策解读48条,其中文字解读18条、图片解读17条、动漫视频等其他形式解读13条,有效助力政策落地实施。

(二)依申请公开

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律顾问等单位群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联系申请人,提供有效指引和释疑,依申请件的主动撤件率有效提升。全年,区政府办公室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5件,办结113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4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4件,纠正0件;行政诉讼6件,纠正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要求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等内容。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的动态监测、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规范线上平台建设,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多次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无效链接、错敏字等排查整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网络意识形态。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注销、备案等流程,全年共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7个,截至年底运营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45个。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牵头制定政务公开考评细则,按季度检查全区各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存在问题,扎实开展整改。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专项业务指导,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加快落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收集网友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提升信息公开群众满意度。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6

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5

0

0

0

0

0

1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4

0

0

0

0

0

6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0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3

0

0

0

0

0

1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5

0

0

0

5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政策解读形式不够新颖,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不够,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日常指导和培训仍需加强;工作创新做法不足,本地区政务公开亮点经验交流稿件较少。

2024年,区政府办公室将认真改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动政策解读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实现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与安全监管,巩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成果,强化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打造更为完善的“1+N”政务新媒体矩阵。三是强化政务公开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严格跟进考核工作。四是鼓励各相关单位总结优秀经验做法,积极上报亮点交流稿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相关规定,共发送1份缴纳信息公开处理费通知,该申请人缴纳信息处理费80元。其他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