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111/2024-75949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7: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崇化路119号;邮编:311200;电话:0571-83825076;传真:0571-83825098;电子邮箱:64661824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主动、高效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较好成效。主动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以文件、图表等相结合的方式,解读规范性文件,使广大退役军人能以更直观的形式理解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OA办公系统新增信息发布模块,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各科室、局属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查制度。依法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应该公开的按规范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和“非强制公开事项审慎对外公开”的要求,对已经发布的存量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对涉及敏感内容的定期分级分类进行“撤、 删、改”,对已经不具备实际效用的信息及时清除。强化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政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严格按照组织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签发—公布—施行的程序制定。发文、公开同步进行,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图文释义,通俗易懂;对工作计划类信息,定期更新进度,接受监督;对行政处罚类、救助类涉及公民隐私类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后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实现公开流程痕迹化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AB岗制度,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公开发布的信息100%及时、规范、正确。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考评相挂钩,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科室、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因为岗位交流等原因,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让政府信息发布更有“内涵”、更接“地气”,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严格落实AB岗工作制,邀请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专家对我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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