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4/2024-35566 成文日期 2024-01-14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4 14: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邮编:311200;电话:0571-82627556;传真:0571-82635872)。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依托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利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告、政府采购、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及湘湖萧山饮用水源区水质状况报告等内容,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保障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5条,通过“萧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412条,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3件,均为自然人提交,已答复2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所有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同时健全整改机制,由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落实信息的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生态环境相关政府信息,并充分利用“萧山生态环境”公众号扩宽公开渠道。同时加强对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的制度。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加强业务学习,通过自觉学习政务公开操作指南和定期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存在复制原文、简单转述现象;二是信息发布时措辞不够严谨,个别信息出现错别字等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改进不足之处。主要是推动政策解读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实现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进行自查自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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