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3-72674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工程采矿项目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红线范围内矿产资源管理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萧山区涉矿工程项目资源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sghzydk@126.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育才北路508号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地质矿产管理科,邮编:311202,并在信封上注明“《萧山区涉矿工程项目资源处置管理办法》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6日。
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6日。邮箱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有效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人:许忠,联系电话:0571-82716466。
附件:萧山区涉矿工程项目资源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