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2/2023-73317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37号)、《杭州市五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2〕12号)文件精神,切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11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向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82896710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