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范我区创新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说明
2023年6月30日,萧山区科技局下发《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实施细则》 (萧科〔2023〕18号),从促进创新能级提升、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打造科技人才高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附则七个方面具体说明了萧山区新一轮科技创新导向,为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萧山区科技局印发《萧山区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萧科〔2023〕21号),2023年6月26日至7月4日,该文件在“中国萧山”政府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网上意见建议。
三、创新券工作的必要性
一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的工作要求,完善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进一步发挥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推动我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创新券的推广应用,一定程度解决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创新资源缺乏,高校与研究机构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等问题,切实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分担企业科研经营风险,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四、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文件包括总则、支持范围与标准、申领使用流程、兑付申请流程、监督与管理、附则等六方面内容。
适用范围无太大变动:创新券支持范围包括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向服务机构购买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科技评估、科技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服务,以及研发活动中需要用到的实验室、仪器设备、专业软件租赁服务等)。其中新增对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服务按保费的80%给予资助,该条款属于创新条款。
创新券资助标准:创新券资助标准为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服务按保费的80%给予资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都按实际支付金额中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资助,同一企业当年度享受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期限:2024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吴金炉
联系方式:0571-8289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