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3-71641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产〔2023〕2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新标杆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22〕3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产〔2023〕8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萧山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乡村振兴为主业的国有和集体企业、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申报主体在7月20日前通过萧山区农业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shn.xiaoshan.gov.cn:9790/xmzj/)填报项目建设计划,并同步向属地镇街或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未开工实施的项目。
(二)镇街初审。镇街重点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意申报的,镇街经办人及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在7月25日前通过系统签署意见,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审核反馈。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意见》、《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各业务科室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相关镇街(部门)或申报主体。
(四)资料完善。申报主体完善申报材料后,提交镇街(部门);镇街(部门)审核确认后,汇总申报项目,并将申报表(签字盖章)、清单表及最终的申报材料报送给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单位需同步将申报表盖章件等项目资料上传至系统。
三、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应该提交项目申请表、建设方案、营业执照或证明身份信息的各类证明、项目承诺书、区位图、平面布局图、现状照片,重点项目或计划投资额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交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有资质预算编制单位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两份、镇街和申报主体各留存一份)。此外根据项目类型还需提交:
(一)种养业项目:土地性质证明、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合法用地审批资料、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三)农机装备与设施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须提供合法用地审批资料。
(四)新建民宿项目:村集体房屋租用协议。
(五)民宿提升改造项目:近一年内的入住率证明(公安住宿登记系统数据)、近一年内的营业额报表。
四、其他事项
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的经营主体、扶持内容进行申报,项目具体业务可咨询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
(一)产业发展科:负责农产品加工、流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村现代民宿项目及其他综合类项目;联系人:夏春虎,联系电话:83897552。
(二)种养业管理科:负责种植业、渔业项目;联系人:陈汉峰,联系电话:82634068。
(三)林政管理科:负责林业项目;联系人:孔林春,联系电话:82831312。
(四)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负责畜牧业项目;联系人:何俊,联系电话:82622820。
(五)区农机水利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机械强农项目;联系人:李鉴方,联系电话:82704925。
涉农电商、农业品牌、经营主体荣誉创建、贷款贴息、土地流转等由相关业务科室另行下文。
附件:1.萧山区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表萧农产〔2023〕215号 附件.doc
2.萧山区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方案
3.项目建设承诺书
4.萧山区农业产业化项目清单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