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3-71524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水利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萧山区美丽河湖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06 14: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近几年随着河湖治理工程地深度推进,我区农村河道从传统河湖治理向幸福河湖建设迭代升级。为加快我区河湖建设向防洪更安全、生态更健康、环境更宜居、管护更智慧、产业更富民阶段跃进,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明确建设管理标准、程序、内容,保障财政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文化特色、共享共管等原则,围绕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

(二)制定依据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2、《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3、《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终身责任管理办法(试行)》;

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

5、《杭州市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造价审核分级分类管理细则》;

6、《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说明

在2019年《萧山区美丽河湖建设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萧农规建〔2019〕122号)和2021年《关于印发〈萧山区美丽河湖建设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萧农规建〔2021〕301号)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对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补充。经过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程序,充分讨论研究后制定了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办法》共8部分,包括总则、建设标准和内容、计划申报、前期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验收管理、附则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说明了《办法》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界定了各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范围。

第二部分为建设标准和内容。明确了建设标准、内容和建设原则。

第三部分为计划申报。明确了项目申报要求。

第四部分为前期管理。明确了项目前期设计、造价审核、招投标管理等。

第五部分为建设管理。明确了项目质量要求、安全要求、进度管理、项目变更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部分为资金管理。明确了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等内容。

第七部分为验收管理。明确了项目验收要求及管护主体的管护职责。

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及实行日期,并废止原办法。

四、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适用范围:列入全区美丽河湖综合整治建设年度任务的项目。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萧山区财政局

解读人:夏利明、杨月万

联系方式:0571-82656555、0571-8275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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