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42/2023-70257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发布机构 | 区审管办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起草目的及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加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建设,结合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工作行动,制定《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起草依据
规程起草依据主要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1])2号)、《杭州市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多次组织内部相关科室讨论,多次征求相关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充实和调整规程。4月10日至16日征求内部科室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建议修改;4月23日组织限额以下(小额)工程交易管理组对规程进行讨论,并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5月4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并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5月5日至5月16日,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就规程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未就规程提出意见建议。5月22日,通过办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四、主要内容
规程共分为7个部分,分别为适用范围、交易方式、交易准备、交易程序、合同签订与履行、异议与投诉、其他事项。
(一)适用范围部分,明确了适用主体及交易项目范围。规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区属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区属各级国有企业,区内各村(社区)集体组织,区供销联社等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工程类项目、采购类项目和产权类项目的交易活动。
(二)交易方式部分,明确了交易方式、方法及适用情形。交易方式分为公开竞标、邀请竞标、入围、直接发包和其他交易,共5类。其中公开竞标包括公开招标、公开竞争和拍卖;邀请竞标包括邀请招标、邀请竞争;入围包括预选供应商、其他交易包括竞价和反拍。
(三)交易准备部分,明确工程类、采购类和产权类项目交易前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交易程序部分,明确了公开竞标、邀请竞标、入围、直接发包和其他交易等各类交易方式的具体交易程序。
(五)合同签订与履行部分,明确了合同签订与履行相关事宜。主要就合同的签订、履约及合同的变更等作出规定。
(六)异议与投诉部分,明确了交易过程中异议、投诉提起的时间、受(处)理单位,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等。
(七)其他事项部分,明确了不适用规程的情形及施行日期等。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陈燕红
联系方式:0571-8358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