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3-69831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萧人社〔2023〕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总工 会关于公布 2022 年“ 浙江工匠”培养项目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人社 函 ( 2022) 79 号)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公 布 2022 年“ 浙江青年工匠”培养项 目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人社函 ( 2022) 109 号) 文件精神,按照《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 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关于印发〈 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 法〉的通知》( 浙人社发( 2021 ) 15 号) 要求,现决定下拨 2022 年“ 浙 江工匠”、“ 浙江青年工匠”支持经费 97 万元,其中给予陈建军等 9 名“ 浙江工匠”每人 3 万元( 其中省级 2 万元,区级 1 万元) 的支持 经费 27 万元;给予金伟成等 35 名“ 浙江青年工匠”每人 2 万元( 其 中省级 1 万元,区级 1 万元) 的支持经费 70 万元 。
该支持经费拨付给我区新时代浙江工匠入选人员所在单位, 主要用于开展技术革新、技能研修、师傅带徒、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 。
各用人单位要负责制定培养支持方案,加强对新时代浙江工匠入选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
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入选人员,有关单 位有权依法依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追回支持经费,并视情追究 相关责任 。
附件:萧人社(2023)34号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财 政 局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总 工 会 共青团杭州市萧山区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