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区拟对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根据《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浙发改价格〔2019〕522号)要求,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如有疑问,请联系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2623201。
附件:萧山区公办幼儿园基本情况及保教成本信息.docx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