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3-67734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种养〔2023〕5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区域发展)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科学防控水平,促进农药减量控害,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杭州市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与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萧农种养〔2021〕3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要求
在粮食功能区内全面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建设,补贴对象为水稻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示范区建设经营主体。示范区内应全面应用生态工程技术,根据农田地形,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间套种植功能性植物,美化农田景观。要求种植抗性水稻品种,参加病虫统防统治,有包括环境条件、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产量数据等田间生产档案真实记录,生产过程中需根据病虫发生实际情况确定防治方案,尽可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使用量。
二、补贴标准
按照以奖代补形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60元。主要用于生态工程建设,如田埂加宽加高,蜜源植物、诱虫植物等功能性植物种植管护,田埂留草等。
三、申报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镇(街)申报,镇(街)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和实地查勘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申报表。
2.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土地承包合同。
3.统防统治服务协议。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同时上报电子版),经所在镇街或有关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区农(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站。
联系人:黄福旦,0571—82623273,13003615608
范昕雨,0571—82623273,15867103156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申报表
基本 情况 | 申报单位 (签字、盖章) | 联系电话 | ||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 | ||||
水稻种植面积 (亩) | 水稻品种 | |||
绿色防控 示范区地址 | 绿色防控示范补贴申报面积(亩) | |||
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内容 | 示范区内香根草数量(穴) | |||
示范区内当年田埂改造(米) | ||||
示范区内功能性植物数量(株) | ||||
镇街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说明:
1.利用沟渠、机耕路等,种植诱虫植物香根草,香根草种植间距3米。
2.加宽加高田埂,田埂宽0.3米-0.5米,田埂留草,水稻生长期间田埂上禁止使用灭生性除草剂。
3.在田埂上、沟渠边、路边种植蜜源植物如芝麻、万寿菊、百日草、三叶草等功能性植物,亩均1000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