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2/2023-68518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有效性

关于申报2022年度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和2023年度重点节能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17: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分享:

各镇街场、平台,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节能降耗工作,依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强区战略 加快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0〕15号)、《杭州市萧山区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萧发改〔2021〕106号)和《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3〕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和2023年度重点节能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申报

(一)申报范围

列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的通知》(萧发改〔2022〕95号)和《关于公布2022年萧山区第二批重点节能项目计划的通知》(萧发改〔2022〕115号)公布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正式运行,具有明显节能成效,能核算相应节能量。

2、与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直接相关的实际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达到50万元以上;投入资金的发票凭证齐全、帐目清楚,纳入企业财务统一管理。

3、项目不得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分拆申报。

4、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不得享受资助政策: 2022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升;申报企业为2021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企业; 2022年度“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因偷税被立案查处,列入失信黑名单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三)申报材料

1、萧山区2022年度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实施内容、实际运行情况,节能量及节能效益分析。

3、项目设备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并附记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正反面复印,一式两份,经镇街场(平台)初审同意后报区发改局能源科。

附件2的电子表格、及所有发票从税务系统里导出的认证清单(加盖公司公章的PDF格式文件)同时发送至邮箱1033909027@qq.com。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二、2023年度重点节能项目计划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内容包括工业节能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附件3)。

2、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7月开始,2023年12月底前完工运行,并取得投资凭证;项目实施须具有明显的节能、延长废弃资源利用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区域节能降耗的效果;项目的实际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3、申报项目将择优列入2023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并按区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财政资助。

(二)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为《2023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4)。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请各镇街场、平台及主管部门做好传达、组织申报和初步审核工作。本通知相关内容和表格可在萧山政府网(www.xiaoshan.gov.cn)上查询并下载(首页-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区发改局能源科   张  洁    82898608

区财政局企业科   王灿钢    82614150

附件:1.2022年度节能降耗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表

2.项目设备投资财务清单

3.节能项目申报内容一览表

4.2023年萧山区重点节能项目计划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3年2月3日


附件1-4:2022资金申报和2023项目计划申报(1).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